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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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96 - 01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7 年 08 月 0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正防颱檢查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6月20日至29日本會駐廠視察員執行反應器安全基石-惡劣天候視察時,所發現之防颱檢查缺失如下:

一、經查證電氣組防颱檢查表時,發現該表係第11版(Rev-11),而程序書為第17版(Rev-17),表格兩者檢查項目有所不同,工安組未能送出正確版次之程序書供維護組執行,且未對維護組未執行項目提出質疑及核對,顯有疏失。

二、電氣組承辦人員只查證約1/3項目(Rev-11表格),其餘項目則未填寫,維護部門明知屬於其自身部門之項目只有部分,但未告知主管及相關承辦人員,只負責自身有關項目之檢查,其部門經理亦未查證內容即蓋章認可,顯示電廠品質管理部分有待加強。

三、有關電纜管道人孔有無積水項目,經查證後發現電氣組只檢查通往海水泵室之電纜管道狀況,其餘之電纜管道則未檢查,建議電廠防颱項目應註明相關檢查細項。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核子反應器設施管製法第十四條。

二、美國核管會視察手冊IP 71111.01「Adverse Weathe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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