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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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8 - 55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1999 年 12 月 0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倉儲管制作業仍待加強。
注意改進內容:
根據現場視察發現,目前施工處材料與器材之倉儲電腦管理系統分類查詢功能不足,無法列印。另外反應爐廠房冷卻水系統熱交換器之廠家規定倉儲等級為B,但施工處程序書規定為D。汽機埋件、爐水淨化泵、廢料槽等均因欠缺品質文件而暫時保留(Hold)。中三倉庫內部份器材設備標識不清,例如Radwaste Sump Tank標識為Shop Fabricated Tank, RIDR上僅寫上Tank等。請針對下列事項提出改善措施。

1. 材料與器材之倉儲電腦管理系統應具備分類查詢、清單列印及顯示所在位置或區域之影像功能,俾能有效管理器材與設備之存取。

2. 應建立適當準則或程序,以因應廠家所要求之倉儲等級與現行施工處程序書規定不一時之處理需求。3. 器材驗收合格率偏低,應尋求解決之道。再則,倉庫中儲存設備之名稱應清楚標識、RIDR之設備名稱應詳實填寫,以反映確切設備名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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