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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6 - 01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7 年 06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一廠一、二號機主控制室之設備安全及防震措施。 |
注意改進內容: |
本會視察發現下列待改善之處:
一、兩部機主控室 H11-P603盤內,均有一具研華公司電腦之主機和鍵盤(Rod Worth Minimizer ,RWM用),一號機無固定呈懸空狀及二號機僅用魔術帶固定,未適當固定防震。
二、開關箱之門共三個未關閉、開關箱旁裝有印表機不銹鋼架均未作防震固定。
三、兩部機主控室之天花板(鋁格架)均有吊架未固定(懸空)、螺栓未固著確實、安裝不牢固,尤其二號機主控室天花板吊架安裝較差可能影響其下之值班人員安全。
四、兩部機均有一根電纜穿越管出口端未裝防火材料。
五、開關箱內組件未固定,如ADSL數據機、接線盒、顯示器等未做防震設計。
六、主控室內置放之再循環泵震動監測設備兩具儀器、兩具木梯等,無適當防震設計固定,而且亦不應放置原不屬於控制室的儀具與木梯,顯得主控室內雜亂。
七、兩部機主控室內,均置放原不屬於該室之消防設備,控制室通風系統開關箱(CRHP)之許多開關,均無固定與防震設計。
八、開關箱內未使用之電纜線、儀控線端點未做包紮絕緣材料及標示記號等。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一、FSAR 3.1.2.10
二、FSAR 3.2
三、FSAR表3.2-1
四、FSAR表3. 7-5
五、IEEE-344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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