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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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96 - 009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7 年 06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二廠2號機第18次大修輻防作業檢查,發現監測區、管制區之空浮取樣器與空浮連續監測器,於程序書中並未要求對流量進行定期校正且未明訂行動準則。請核二廠檢討改善,並請台電公司清查
注意改進內容:
一、監測區及管制區之空浮取樣器與空浮連續監測器,於程序書中並未要求對流量進行定期校正,只是當連續的監測功能,達到一定值時會採取行動,但於程序書中並未明訂行動準則。

二、請台電公司清查所有核電廠之監測區及管制區之空浮取樣器與空浮連續監測器,其流量定期校正之現況。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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