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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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96 - 008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7 年 05 月 2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96年5月5日核二廠發生凱淳公司員工江員體內污染達調查基準,請針對該事件提出檢討改善,並經驗回饋其他核電廠。
注意改進內容:
一、96年5月5日晚間江員於執行RHR』A』室內EH海水冷卻系統蝶形閥檢修工作,臨時被指派執行RHR Steam Condensing Mode蒸汽管端盲板Gasket更換,因臨時發現盲板面不平,於未通知輻防員亦未戴防護面具之情況下,擅自以砂輪機執行約5分鐘研磨工作,導致其個人及檢驗員之體外污染,而個人體內污染Co-60亦達調查基準。

二、本事件事前工作規劃不夠詳盡,工作人員未將臨時指派之工作告知輻防員及相關監督人員,亦未採取防護措施,致發生體內污染。請電廠確實檢討改善,加強安全文化的落實。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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