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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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8 - 55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1999 年 12 月 0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不符合管制作業程序書」有待修訂。
注意改進內容:
經審查不符合管製作業控制文件檔案,發現有五件NCR(例如未符合ASME規範Div II附件VII聘請L3混凝土檢驗員等)係88年8月至10月所簽發,但迄視察期間止一直未確認與批准立案。事實上,釵h現場的NCR有其時效性,若未能及時處理,將對後續之作業品質有不良影響。此外,經審查NCR管製作業程序書,其中亦並未考量時間因素以落實執行。因此該程序書有待修訂使其對NCR之控制能掌握時效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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