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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6 -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7 年 04 月 2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一廠1號機EOC-22大修掛卡管製作業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依程序書1114.03「禁止操作卡管製程序」5.5節規定, 「品質課長負責督導派員查證禁止操作卡執行情形,…所發現之異常狀況加以詳究,探討原因陳報廠長… 」,查程序書未有相關記錄或如何執行之要求。
二、3月29日本會視察員發現CP室現場V-106-217C封水閥上之禁止操作卡,掛卡內容卻為102系統,顯示相關作業不符程序書1114.03「禁止操作卡管製程序」6.1.10節規定。
三、發現有工作說明內容之掛卡後狀態和實際設備狀態不符之情形如下:
(一)禁止操作卡(卡號:TL1-960678-001)之工作說明內容中之掛卡後狀態為OFF,而實際設備(設備名稱:125DC SW BD#1)之狀態只有OPEN和CLOSE 。
(二)禁止操作卡(卡號:MS1-960541-016)之工作說明內容中之掛卡後狀態為STOP,而實際設備(設備名稱:121-RECYCLE)之狀態只有AUTO、OFF或HAND。
(三)開關場編號:EL1-960077-012之紅卡掛卡後狀態註明為RACK OUT,而現場實際狀況為PULL OUT。
四、依據設定點暫時變更及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之申請表流程,於大修期間,填寫申請表經值工師/值主任審核後即由申請課執行填卡,交由值班人員掛卡。經查證結果,申請作業程序符合程序書1102.03規定,但查閱控制室留存之線路管路拆除/跨接狀況表之紀錄填寫相當零亂,有刪除、有塗改、有畫圈,實不易分辨拆除/跨接狀況,建議改進。
五、核一廠一號機掛卡作業,紅卡中「檢修設備」欄以星號填滿代替,本次大修初期(約3月7日前)之掛卡仍存在該問題,部份已用手寫註記,查本會於一號機EOC-21大修視察已發現並以備忘錄CS-會核-94-23-1通知電廠,且電廠已於95年6月9日回函提出結案,並發文請各課改善,然現況仍未改善。電廠對本會之承諾改善案,應加以後續追蹤查核及落實管控作業。
六、控制開關、SWGR、POWER CENTER斷路器之管制,如有大範圍掛卡作業,目前依「維護人員支援運轉人員臨時性工作申請/評估表」申請,以取得部份授權,但此部份未放入程序書內,請將「維護人員支援運轉人員臨時性工作申請/評估表」納入程序書內,並述明使用時機。
七、有關雙重確認(DOUBLE CHECK)之作業方式,確認人員部份,依資料顯示有陪同前往確認、書面確認、於控制室同步依燈號狀態確認等不同之執行方法,與字面義意不相同,請明定雙重確認(DOUBLE CHECK)應如何進行,以落實雙重確認之要求。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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