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CS - 96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6 年 02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針對核一廠95年第3、4季之安全績效指標進行整體查證,視察發現與建議改善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請於程序書602.2.5.1、602.2.5.4、602.2.5.8、602.2.6.1、602.2.6.5及602.7.6等加入操作人員緊急恢復之操作步驟,以符合規定要求。
二、95年第4季之「反應爐冷卻水系統比活度安全指標實績趨勢圖」之指標尺度值,已依本會建議修訂其尺度值大小,惟該圖可能令人誤解其指標門檻為8.0E-04,宜加註說明門檻值。
三、有關運轉期間「反應爐冷卻水系統比活度」及「反應器冷卻水系統洩漏率」,因取樣頻率不同,以致大修起迄前後之取樣情形會有所出入,例如94年第4季一號機大修當月比活度及洩漏率均未列入安全績效指標,而95年第3季二號機大修當月之比活度未列入安全績效指標,但洩漏率則因有取樣結果而列入安全績效指標,為使兩者於安全績效指標中能有一致之呈現,建請考量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