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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88 - 54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1999 年 12 月 0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混凝土品質管制作業仍有待加強。 |
注意改進內容: |
1. 反應器基座第一次混凝土澆置時所使用之洋房牌水泥,其測試執行未完全依據信南公司品保方案第十章,有關檢驗規定「進廠之材料及混凝土在未經查、檢驗符合規定前,不得使用」之承諾。按第一次混凝土澆置所使用之水泥,係在使用後測試結果才証明其符合規範要求。
2. 依據混凝土第一次澆置(3/31-4/1)及第二次澆置(4/15-4/16)之試體抗壓強度差異分析報告(草案),顯示混凝土之抗壓強度雖然均高於設計規範要求,但差異值在20kg/cm2至42kg/cm2間,變動之範圍頗大,此種不穩定的現象對工程品質可能有潛在的不良影響,有必要加以改善。另外由分析報告內容以及經由視察小組的現場查証,可以知道,在混凝土拌合控制、澆置時試體之製作、養生作業以及相關人員之訓練等方面,其品質均尚有提升之空間,請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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