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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5 - 014 |
開立單位: |
輻射防護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6 年 11 月 1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三廠廠區空氣微粒自動取樣偵測器僅放置濾紙,無活性碳匣裝置,應予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偵測中心於今年9月26~28日視察核三廠時,發現廠區空氣微粒自動取樣偵測器僅放置濾紙,無活性碳匣裝置。
二、審核核三廠95年第2季廠區偵測季報,發現空氣微粒監測報表中有I-131核種,分析結果為小於最低可測活度之紀錄(<MDA),經查核三廠是以抽氣累積一個月之四或五張濾紙做加馬能譜分析,並未使用活性碳匣吸附I-131核種再做加馬能譜分析。
三、偵測作業與廠區偵測季報顯然有出入,請確實改善相關輻射監測程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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