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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95 - 01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6 年 10 月 3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檢討核二廠運轉值班巡視及火災防護相關問題。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於9月22日執行夜間視察時,發現位於控制室背盤2C150之防火門編號386開啟警報窗亮,該防火門係二氧化碳保護區人員進出門。經查,該警報於當日一值接班時即已存在,值班人員卻未能及時處理,需檢討改善。
二、9月22日電廠自行檢討發現控制室背盤1/2C69有多只現場進出門之狀態監視綠色燈已燒燬,包括部分屬二次圍阻體邊界門。此一情形應已存在一段時間,顯示控制室值班人員對控制室盤面巡視範圍之認知上仍需再檢討加強。
三、控制廠房3樓西側廊道消防盤0E28/32、1E30盤0GK-HV-148A/149B/138C、0VC-23之「fan off」綠色燈泡及0GK-HV-429之紅色燈泡不亮,經查皆為燈泡燒燬。由於多只燈泡燒燬,顯示值班人員之巡視確實度須再加強。
四、控制廠房2樓電池室1DC/2DB/2DC/0NPB之BACKDRAFT風門屬各電池室之二氧化碳噴灑時之包封邊界,其一只葉片與外框間有用紙張卡住,影響其關閉隔離功能,經查該紙片可能為維護時所為;另抽測2DA之BACKDRAFT風門關閉功能,該風門不會自動關閉,請檢討改善,並評估說明此狀況對該室防火功能之影響。
五、程序書617.5.3.2中對於TABLE 2 所載0GK-HV 138A/B/C閥門之動作後閥位應為排煙運轉時之閥位,而非二氧化碳消防系統動作時之位置,當二氧化碳消防系統動作時,該3只閥門並不會變換其位置;應跳脫之通風系統未將1/2VC30C/D及1/2VC31C/D列入,請修訂程序書內容。
六、兩部機第I區直流電力系統之蓄電池室及配電盤室進排氣口於民國86年依DCR-K1-1602 PART 5所增設之10只fusible link防火風門,未列入相關測試程序書617.5.6.2「防火風門檢查程序書」中。請說明這些風門以往之維護測試情形,及後續改善措施。
七、控制廠房1樓東側編號0CA4之消防水箱與鄰近管路設備間距小於箱上所標示需維持1.5公尺之標準,請說明該消防水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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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二廠程序書617.5.3.2「二氧化碳系統引動閥和管路吹氣(PUFF TEST)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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