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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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HQ - 95 - 001
開立單位:
綜合規劃組
廠別:
總處
日期:
2006 年 09 月 2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台電公司核子保防料帳報表逾期陳報事件
注意改進內容:
台電公司95年6月22日核子保防報表(TW-G 1436),未依規定於7月15日前陳報本會轉送總署,請檢討改進。

1.核子保防作業辦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核子保防設施上月之核子保防物料異動結果,填報相關報表,檢送主管機關。

2.台電公司延至8月4日始將7月15日應陳報資料由承辦人員面交本會,違反「核子保防作業辦法」第八條規定。

3.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附件: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之第三點核子保防與保安五級違規第2款規定可處五級違規,經參卓台電公司此案對核能安全管制未造成嚴重危害,及台電人員主動發現缺失並立即陳報本會且非故意違反規定,事後配合度良好,符合「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第十點之規定,與會人員決定就此案對台電總公司開立注意改進事項。

4.請台電公司檢討建立經驗回饋及自我查證能力。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子保防作業辦法、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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