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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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5 - 01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6 年 08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三廠設備配置及淹水防範措施待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設備配置部分,待改進事項如下:

1.161kV 開關場壓縮空氣系統均未懸掛閥牌。

2.161kV開關場支撐底座及蓋板有鏽蝕情形,在預計規劃之161kV開關場尚未完成興建前,電廠應妥適改善。

3.345kV開關場125V直流電源配電系統單線圖N3-DCE-57C-044R之圖面變更通知(DCN)已發行(94.05.10)超過一年,尚未依程序書1106.02(圖面管製程序)6.7要求修改原圖並修訂其版次。

4.一、二號機廠用海水系統管閥配置部分,程序書363.2對EF-HCV129(NSCW至A串緊急柴油發電機出口閥)之閥位要求為開鎖定30°,二號機EF-HCV129現場閥位開度約40°,一、二號機EF-HV106(NSCW A串安全相關負載隔離閥)其開關之辨識標示被油漆覆蓋。

二、經查淹水分析計算文件及新增消防管路DCR(編號75011、75014)之淹水分析內容,發現淹水模式僅計算Operation Mode,未計算Failure Mode,有未符FSAR 3.4.2.2之要求;FSAR Table 3.4-1 編號290 Room(輔助廠房126呎)分析結果超過FSAR 分析值,未見更新評估。電廠應針對新增或修改管路之DCR淹水分析文件再重行審閱並確認與FSAR 要求一致,並視結果決定是否需修訂FSAR淹水分析結果及檢討淹水防護措施是否足夠;以及設計變更管製作業程序書針對淹水分析再詳細說明分析方法之參據文件,以符合FSAR 要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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