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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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88 - 54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9 年 11 月 0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一號機大修期間包商工作之工安與廠務管理未能落實。
注意改進內容:
1. 88年10月11日貴廠包商在汽機廠房之WATER BOX上方切除管路時,下方未舖設防火毯,不符工安規定。

2. 88年10月14日貴飼水泵B台位於污染區之管路保溫材內發現巧克力包裝紙,另於反應器廠房二樓再循環泵之潤滑油泵地面,於工作結束後仍留有吸油棉紙。上述事件顯示貴廠大修機組之工安與廠務管理未落實,請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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