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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5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6 年 05 月 08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試驗與管路安裝之建議改善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查證共同煙囪基樁載重試驗紀錄發現,試驗係於去(94)年12月29日執行完成,然由受測試樁之混凝土澆置及其試體抗壓強度測試紀錄發現,該受測試(P30)基樁之樁底混凝土係於94年12月13日進行澆置,並於1月10日方進行抗壓強度測試(28天齡),此顯示基樁載重試驗進行前,未先確定樁底混凝土強度是否足夠,不符合基樁載重試驗計畫書第七節施工程序與檢驗流程圖所述「...樁底灌漿待混凝土強度足夠,方可進行載重測試。」之規定要求。雖此次之試驗結果皆能符合設計規定要求,然考量此一缺乏管控之情形,除有前述不符合程序之問題外,亦相當程度增加施工風險,請檢討改善。
二、依規定不銹鋼管節表面僅能使用經檢驗合之銀灰膠帶,以避免造成不銹鋼管材表面腐蝕之可能,然由巡視一號機反應器廠房仍可發現有部分不銹鋼管節表面有使用黃色膠帶之情形顯示,施工作業人員可能仍未完全瞭解及落實此一規定,請加以改善。另考量現場施工作業及人員龐雜,為免去誤用及混用情形,並便於管制,建議施工處考量規定工地現場一律僅能使用銀灰膠帶之可能。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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