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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5 - 0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6 年 04 月 0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四廠一號機反應器廠房S4-6塊樓版鋼筋綁紮缺失」之注意改進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95年3月18日本會視察員於執行核四廠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18100樓版及鋼筋混凝土包封容器第12昇層澆置前鋼筋綁紮、埋件安裝與清潔作業視察時,發現有部分埋件支撐架電焊於結構主筋上,不符合規範要求。
二、經與施工處相關人員討論後,發現品質課於95年3月17日進行該樓版澆置前埋件安裝初驗時,即已發現此項缺失,並告知新亞施工單位陪同人員,但並未予處理改善,且品質課初驗人員亦未於檢驗表記錄檢驗缺失,並予以退件,致本項缺失未能及時改善。
三、由於事關廠房結構安全,本會視察員?要求台電公司應全面清查改善後,使得進行後續澆置作業,但經由台電公司於95年3月20日傳送相關改善資料顯示,仍發現有部分埋件支撐架電焊於結構主筋情形未予改善,顯示清查並不確實。
四、鑑於上述作業之缺失,事關廠房結構安全,請台電公司務必確實進行下列改善措施,爾後若再有類似疏失發生,將以違規事項處理並加重議處。
1. 提昇龍門施工處核安文化。
2. 強化龍門施工處土木及品質人員專業訓練。
3. 請台電公司核能安全處重新檢視以往相關施工工程之檢驗紀錄,以確認是否存在類似疏失。
4. 對於部分埋件支撐架電焊於結構主筋而未進行改善處理部分,台電公司應進行相關結構強度評估,以確保樓版結構強度符合原設計需求。
5. 針對此次之作業缺失,台電公司應提出防範機制,以確保後續相關作業之品質符合規範要求。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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