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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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RL - 95 - 001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放射試驗室
日期:
2006 年 03 月 2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放射試驗室核三工作隊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業務認可證書逾期,未向本會申請換發認可證書,應予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放射試驗室核三工作隊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業務有效期限為95年1月30日,未能依規定向本會申請換發認可證書。請依95年3月27日到會報告之檢討與改善措施進行改善:

一、原能會「人員體外劑量評定業務認可證」換發事項納入程序書管控,95年4月15日前完成。

二、清查游離輻射防護法所列之各項證照是否有未納入程序書,95年4月底前完成。

三、上述作業將於95年4月底前納入公司分級檢核制度中,並按月追蹤查察其內容與進度,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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