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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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4 - 00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4 年 10 月 3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94年度核三廠電力系統專案視察注意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就管理機制而言,從本次現場實地查證發現,諸如照明燈未裝、盤門未上鎖、電纜佈設錯誤或雜亂、電氣保護管套破裂、設備未接地或接地鬆動、設備生鏽或破損、地下電纜浸水等,係屬明顯可見之處,且部分缺失甚會直接影響人員安全,建議電廠管理階層平時加強落實走動管理,以及早發現此種存在多時之缺失;此外,台電公司及核三廠管理階層應對電力系統管理機制深入檢討並進行改善,方能有效防制電力系統相關事件或事故。

二、本次專案視察小組人員針對電力系統相關設備維護、設計修改案技術評估、維護程序書修、制定、設備異常處理等,所提列核三廠應注意之處(如附件),係屬廠內人員可能疏忽之處,核三廠應對此提出嚴謹之技術評斷,若屬應改善之處,則應提出時程進行改善並列入追蹤,方能落實預防管理,防範於未然。

三、本次專案視察項目中,以開關場相關設備(含變壓器、保護電驛等)之視察發現建議最多,由於此部分設備維護介面較為複雜,台電公司及核三廠應審慎進行檢討評估並據以改善,避免有維護方面漏洞,影響至核三廠機組可靠性。

四、核三廠應就下列重要事項立即進行檢討評估並據以改善,台電公司並應加強督導:

(一)緊急柴油發電機電氣盤、儀控盤通風空調系統配置妥適性。

(二)電力系統保護電驛裝設配置及故障電流計算正確性。

(三)緊要匯流排開關箱中壓斷路器維護作業妥適性。

(四)安全相關變流器突波抑制及接地配置方式妥適性。

(五)161kV系統開關場設備之更新及雙匯流排改善之可行性。

五、有關電力系統相關核能同級品檢證作業所發現之缺失,以及安全相關地下電纜維護作業之缺失,已另案處理,不復於本案追蹤。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94年度核三廠電力系統專案視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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