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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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88 - 54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9 年 08 月 3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偵測試驗之執行過程不嚴謹。
注意改進內容:
一、 7月28日上午本會駐廠視察員進行602.2.2"汽機廠房主蒸汽管道高周溫功能測試"及602.4.4"RCIC系統隔離設備環境溫度高之功能測試"兩項偵測試驗執行情形之視察時,發現有下列問題:

1. 執行602.2.8之步驟h、I、m、n、o及602.4.4之步驟h時,未派人實際驗証設備之動作情形。

2. 部份步驟似有由QC holdpoint之人員代為驗証的情形,應改正此人員角色定位混淆之問題。

二、 電廠應針對上述問題儘速進行檢討並改正缺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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