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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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KS - 94 - 01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5 年 10 月 0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未確實遵守程序書落實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
注意改進內容:
一、經查94年08月31日09:19核二廠儀控課人員依程序書603.3.1.1執行二號機ATS系統有關HPCS系統功能試驗期間,於進行延時電驛測試開關S25C測試時,發現該延時電驛測試開關故障,於放開該測試開關時,2C01盤“ATS Trouble ECCS DIV III”警報無法熄滅,致HPCS L-2及L-8控道功能喪失,但儀控課人員於檢修該故障之測試開關期間,並未遵循程序書1102.01之規定,開立設備請修單,並以檢修工作連絡書知會值班主任,即自行進行測試開關跨接及更換。二、針對上述人員未遵守程序書落實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請台電公司確實加強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程序書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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