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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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4 - 01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5 年 09 月 2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防颱作業。
注意改進內容:
1.防颱會議召開時間多已近施工處下班時間,常使會後可供執行會議要求或結論之時間十分短促,由於無後續追蹤確認機制之設計,為免防颱措施無法落實,建議再檢討防颱會議召開時機。

2.由一號機汽機廠房鋼筋防颱保護措施不當且無追蹤確認之情形,顯示防颱小組有制定具體運作規範要求之必要,以強化其功能避免類似缺失之再次發生。建議除針對防颱會議及防颱小組之設立時機、權責及功能進行再檢討與設計,防颱小組之運作規範與要求亦應一併建立。

3.鑑於多數之防護、搶救設備器材等資源,仍需借助承包廠商之協助與提供,為避免影響器材資源之調用,建議施工處除應增添足夠之自有器材及物資外,在此之前,亦有需要將重要之承包商納入防颱小組,以統合調度防災資源。

4.為避免假期中成立之防颱小組成員無法有效掌握工地情況及防災資源之使用與取得,建議施工處應研擬補強措施。

5.目前施工處對颱風後損害之處理規定,僅限於保險或商務上之考量,且多由各部門自行為之,缺乏整體管理機制之設置,為更有效掌握損害之情形,並加速復原速度。建議可比照颱風季節檢查小組之模式,於颱風後成立巡查小組,對工地進行全面性之巡查並持續追蹤復原狀況至完成。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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