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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4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4 年 07 月 0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有關二號機NSCW系統蝶閥(EF-HV 121)下游海水出水口管節A2-EF-044-36”-HGC有兩處穿孔洩漏,於EOC-15執行Code Repair,但使用僅三月餘該管又行穿孔洩漏,與修補/更換程序書編號:1115.03之結論,即「不少於組件原設計之剩餘使用壽命」相去甚遠,請立即檢討改善並將改善方案提報本會列管。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上述注改事項之管節,於93年12月22日即發現有滲漏現象,開立NCD-93026做Non-Code Repair並於次日執行臨時性止漏措施,結果達成止漏現象,管線恢復功能。
二、核三廠於二號機EOC-15大修時依照程序書編號1115.03版,完成營運期間安全相關組件按法規要求執行修理與更換(Code Replier & Replacement)之修理程序,評估報告之結論為“不少於組件原設計之剩餘使用壽命”。
三、惟上述修復之管節於94年7月26日又發生滲漏現象,修補後使用時間僅三月餘即告失效,不符合修補程序書之結論,亦證實此次修補的方式並非有效,請按法規IWA-4000 Repair & Replacement對可接受修補品質之評估再行檢討,並對類似之管節情況,儘快進行改善措施。
四、請台電公司就本案立即檢討改善,並於94年10月6日前將改善方案提報本會列管。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ASME B&PV; Code, Section XI, Article IWA-4000 Repair & Replacement , 1989 Edition.
2.「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92年8月。
3.核三廠二號機品質不符通知(案號:NCD-93026)。
4.核三廠二號機品質不符通知(案號:NCD-9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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