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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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8 - 53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1999 年 07 月 2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基礎混凝土之防水層施工。
注意改進內容:
1. 抽查奇異公司之設計規範(#31113.71.0410,第4版,第2A/2C節與第7A/7C節),發現缺失如下:

(1) 材料選用未訂定依據規範之版次,如

ASTM D4491

ASTM A276

(2) 材料技術規範未訂定選用材料之特性(如密度、透水率等)而潛在造成購料及停工待料之困擾,如

Metal Hit Anchors採用HILTI-T530或同級品,而現貨市場中有此廠家卻無此型號之產品(已不生產)。

Drain Filter採用Wen-Tzu Industrial Co.或同級品,而Wen-Tzu公司(本國)已結束營業,市場亦無該產品存貨。

(3) 選用材料所引用之規範有誤,如

Steel Plates-ASME A36

Hot-Dip Galvanized-ASME A123

以上材料規範應以採用ASTM為宜,請再澄清。

2. 龍門施工處土木課尚無本案所引用之ACI 315-1980年規範。

3. 新亞公司(承包商)亦無ASTM D 4632-1991年規範。

4. 綜合以上,請台電公司加強執行下列事項:

(1) 設計規範或技術手冊之審查(如材質要求)。

(2) 相關法令及規範於相關工程執行前應先備妥。

(3) 設計規範所引用之法令及規範龐雜,宜明訂清楚,如所需之強度、伸長率或透水率等,並宜以文字列表敘述。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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