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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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4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5 年 02 月 0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有關反應爐保護系統(RPS)萬用邏輯卡片驗證測試項目未含電磁相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一事,請立即檢討改善並依限將改善方案提報本會列管。
注意改進內容:
一、按本會於94年1月31日核三廠二號機再起動申請審查會議中,經中科院與會代表說明確認,有關RPS內由中科院所研製之萬用邏輯卡片,確未執行EMC驗證測試,後經本會人員與核三廠、核研所等相關單位人員再次確認,前開所述確屬事實;另參據美國核管會(USNRC)法規指引(Regulatory Guide)1.180說明,有關電磁干擾(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射頻干擾(Radio-frequency)以及電源突波(power surges)等,業經相關研究被界定為會影響安全相關電子設備功能,準此,核能電廠安全相關電子卡片允宜將EMC列為關鍵特性(Critical characteristic)之一,並依相關規定進行驗證及檢證作業,合先敘明。

二、請臺電公司就本案立即檢討改善,並於94年3月5日前將改善方案提報本會列管;至有關核三廠安全相關電子卡片EMC測試方案並應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相關規定,遵循USNRC Regulatory Guide 1.180 所規範之測試條件、方式、標準等,儘速訂定完成並報本會評核;此外,有關本案尚需補行之EMC檢證作業,亦請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請核三廠一併檢視非安全相關電子設備是否有前述情事;倘有影響至安全相關設備功能者,應依據前述要求辦理。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2.中華民國國國家標準(CNS)14299

3.USNRC Regulatory Guide 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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