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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3 -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4 年 09 月 1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清查廠區內是否尚有未經收集偵測即排放廠外之廢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8/11 聯合廠房冷卻水系統之調節槽(CSCW Surge Tank)因液位開關(LSH-104-1B)故障,造成水位控制閥(LCV-104-3B)未關閉及高水位警報未出現,導致除礦水儲槽(DST)之水不斷流入,造成溢流,經查溢流之水,並未導入廢海水收集槽,經偵測合格後再排出,而係導入反應器廠房屋頂雨水收集系統直接排出。
二、另查程序書912「放射性物質外釋管製程序」,其中並無廠房內各設備之排放水,須經收集偵測合格後再排出之相關規定,僅規定排放之廢液不得超過游離輻射安全標準,保健物理課已承諾將研究請考量將須經收集之精神納入程序書中。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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