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KS - 93 - 00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4 年 05 月 18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未詳實填寫運轉日誌。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貴廠一號機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09:44執行DIV. III緊急柴油發電機每個月功能測試時,因TD3控制電驛故障以致起動失敗。依據運轉規範16.3.8.1.1.G之規定,採取相關措施。該緊急柴油發電機於當日14:55修復並測試完成後恢復可用。
二、經查該緊急柴油發電機故障進入LCO事件,當值值班工程師日誌、機組值班主任日誌及電氣值班主任日誌均未登錄,且查閱LCO登記簿亦未登錄,惟電氣值班主任日誌於事後經提醒已補登錄。
三、依據程序書104第6.1.1.1/3節規定,值班工程師日誌內容應包括…..定期偵測試驗的執行、設備故障、不正常狀況等重要事項;值班主任日誌應包括…..定期測試之執行、異常狀況與警報等。由於值班工程師日誌、值班主任日誌等運轉日誌係屬應長久保存之運轉期間品保紀錄,應詳實填寫,以維紀錄之完整。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運轉規範16.3.8.1.1.G;程序書104第6.1.1.1/3節;
程序書1117.02第G.6.6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