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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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3 -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4 年 02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倉儲及現場儲存設備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一、材料課入庫設備一覽表(8748611M001-1)資料未齊全,例如:多項設備之儲存等級未標示、儲放倉庫欄位空白、部份已領出之設備(如RHR Hx)卻仍標示在庫,請予以更新並補齊資料,並加強有關作業之管控。另建議於一覽表中增加一欄位以標示庫房存放位置,以更強化設備儲存定位功能。

二、視察NCR-PPD-187管控之一、二號機C-41-MBV-0001A、C-41-MBV-0001B、E51-MBV-0001、E51-MBV-0006共八只管閥儲存狀況,其中一號機SBLC系統二只管閥已由中鼎公司提領放置於工地,未依規定通電加熱,儲存狀況不良,請加以改善。另針對需特殊保養及儲存要求之設備,請建立適當機制,以管制提料移入工地之必要及時程。

三、視察發現部分T41-AHU之Safety related Fan未連接電源加熱,與程序書之規定不符。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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