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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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8 - 52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1999 年 04 月 19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建廠使用之法規、規範及工業標準
注意改進內容:
一、 現有之資料版次、年份與PSAR所承諾之版次不符:

1. 現有之ASME Code Sec.II、III、VIII、IX為1995年及1995增訂版(Addenda),與承諾1988年增訂版及1989年版不符。

2. 有關ACI部分(1) ACI 211.1採用1991年版,與承諾之1981年版不符。(2) ACI 304採用1989年版,與承諾之1973年版不符。(3) ACI 305採用1991年版,與承諾之1977年版不符。(4) ACI 309採用1987年版,與承諾之1972年版不符。

3. ANSI/AWS D1.1採用1996年,與承諾之1990年版不符。

4. ASME NQA-1採用1989年版,與承諾之1983年版不符。

二、 龍門施工處現場無下列與建廠有關法規、規範及工業標準:

1. NRC RG,GL,IE Bulletin,IN。

2. AISC,ANS,AWS,ASME,API,ASHRAE,ASCE,AWWA,ICEA,IEEE,ISA,NEMA,NFPA,SSPC等。

三、 下列PSAR內容不明確及不完整,請修訂:

1. 表1.8-21(1) 請增訂ASME Code Sec V NDE Requirements及版次。(2) 有關AISC N690-1984、1989及1986年之項目,請明確說明相關規範名稱及編號。

2. 表1.8-21請依表3.8-4增訂ACI 311及其使用年份。

3. 表1.8-21引用ASME NQA-1 1983年,而表3.8-4卻為1986年,請澄清。

4. 表1.8-21請依Sec 3.8.4.2.1增訂:(1) ANSI N 5.12(2) ACI-ASCE Committee 326。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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