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LM - 92 - 00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3 年 03 月 2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台電公司之稽查作業 |
注意改進內容: |
依據已結案之02CSS1-14號CAR案件,其結案承諾為:龍門施工處汽源課應負責將華榮公司非破壞檢測之結果,填入銲接工作查對表中。但於中船公司施工現場實際查核發現非破壞檢測之結果仍未填註於查對表,顯示查對表之紀錄內容不完整情形仍然存在,台電公司應再加強CAR結案前之查證作業,以確保發現之缺失及措施均能徹底改善並持續執行。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