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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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2 - 01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3 年 07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品保功能(稽查作業執行)
注意改進內容:
對於屬核能及可靠類工程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之品保方案,依規定均需送 貴公司審查,至於屬ASME SECTⅢ Div.Ⅱ不適用範圍部份者須再送本會核備,方可進行現場施工作業。惟至目前為止 貴公司僅完成承包商部分品保方案審核工作,分包商部分審核工作則仍在進行規劃作業,尚未進行任何審查作業,對此請 貴公司儘速完成該項審核作業,以符合有關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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