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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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2 - 00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3 年 07 月 2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設計修改與品質管製作業視察」之注意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設計修改管制程序與文件完整性查核

(一)SORC審查狀況
部分DCR須修改之程序書,經SORC審核後仍有疏漏現象,例如:DCR-2084經SORC委員審核後只需修改程序書301.13,但該DCR實際修改之程序書尚有301.6與602.1.10。

(二)DCR文件內容

1.審查核一廠DCR設計文件,結果發現DCR完成設計後之功能測試準則及指引部份(1103.01B-5),改善課設計人員慣以「依程序書1103.01V執行功能測試的方法」替代,而未詳細述明DCR完工測試的方式與內容。

2.依「電廠設計修改管制程序書(1103.01) 之5.7.1改善工程課應負責之設計案相關事項,其中有多項實際上已交由主辦課負責,請修正。

3.設計修改案之分級管理(緊急、急、普通),均依程序書確實執行,惟由檔案外觀無法分辨(檔案封面外皮之顏色,係隨機採用),請考量採用能簡易分辨之方式。

4.設計修改案涉及任何圖面修改時,必須至改善課之圖面MASTER FILE上註記,實際執行狀況良好,惟遇有跳號不連續時,無法得知究竟原案取消、採購延誤或其他原因,請研究改善。

5.DCR-C1-2423之1103.01B5表格,「測試結果綜合說明」欄空白及DCRC2-2432之1103.01V表格,「測試結果」未打勾,請改善。

(三)DCR完工後之功能測試

1.現行核一廠1103.01程序書並未對DCR完工後之功能測試有完整要求,且部分SORC委員審查意見亦未落實執行。例如:

(1)DCR-2083:SORC秘書要求編寫特殊測試程序書,但施工課並未依SORC要求編寫特殊測試程序書,而是自行以程序書112.1替代,以執行功能測試。

(2)DCR-2165:施工課填寫測試程序書為728.4,但實際之功能測試係由運轉課執行,程序書編號為727.8.1。

(3)DCR-2143:其完工後之功能測試,並不屬於1103.01V表內任一項,因此應編寫特殊測試程序書,但施工課以自行編寫之程序書替代,不符程序書規定。

2.現行功能測試,若利用現有之600、700功能測試程序書執行,其測試記錄均留存於品質課與施工課,而未存檔於DCR文件內,同時程序書1117.02規定600、700系列程序書只保存10年,無法符合DCR文件應長久保存之規定。

3.部份DCR之功能測試表1103.01V之填寫未臻完整,對於應使用之測試程序書或圖面圖號常未確實填寫,有再加強之空間。

二、品質不符案件管制程序與執行現況

1.NCD-1954屬安全有關案件,並判定為照現況使用,依規定需送核安處審查。惟:

(1)核安處審查意見回覆後,未在NCD核安處審查意見欄勾註同意或不同意。

(2)該NCD結案後,品質課另外傳真核安處審查,依程序書規定並無此流程步驟,若電廠認為該流程步驟確有其必要,建議修改程序書增加該步驟。

2.查證NCD-1988(91年9月20日開立)之處理流程發現該NCD經補齊品質證明文件後,應依正常流程辦理結案,但電廠以開立NCD作廢表方式予以結案,此舉雖然可減少NCD件數,但並不符合程序書1115.01第6.12節所述NCD作廢之條件。且該NCD在電腦資料仍然顯示並未結案,NCD之資料更新仍應再加強。

3.最近三年共計開立185件NCD,其中圖面不符案件佔66件,比重突出,並非常態現象,顯示圖面文件之管控機制應再加強改善。

4.NCD之未結案與已結案案件檔案,未分機組而混在同一檔案夾,且未編寫目錄,NCD檔案文件之整理,應再改善。

5.抽查6件圖面與現場不符之NCD(編號:1917、1921、1930、1976、1981、1983)發現其中:NCD1976、1981、1917三件與DCR有關,顯示DCR之圖面管控機制仍待加強。另其中亦僅有一件NCD(1930)提出「NCD圖面與現場不符原因分析表」,其餘案件無法瞭解不符原因係出自何處,請電廠檢討改善。

三、核能同級品使用現況及其檢證作業

1.至目前為止系統上使用之檢證品零組件,曾發生兩件故障事件,顯示檢證品之使用品質仍有不穩定現象,檢證機構檢證品質仍有待加強查驗之必要,建議電廠成立檢證品故障原因分析及追蹤檢討機制。

2.由國外檢證機構執行檢證之核能同級品零組件,大多欠缺檢證計畫及檢證報告等品質文件之情形,應加強改善,建議針對國外檢證機構執行檢證作業查核制度。

3.抽查歷年檢證品採購案,發現請購單編號350-90A015(90年4月23日採購案號350-902-904U:緊急柴油發電機備品之採購應為核能同級品之採購案,然其採購作業卻判定為非安全等級,致該案驗收時未執行品質文件審查,請電廠檢討改善。

四、品質文件紀錄保存及現場巡視

1.一號機DCR-C2-2545 SBLC區域,現場視察發現:

(1)有一支架欠一螺帽固定。

(2)有數個支架上之加黃油油嘴,被油漆塗敷堵塞。

(3)有數個支架(同上)之調整螺桿上之螺紋被油漆塗敷。

(4)有3個不鏽鋼管與碳鋼支架連接時,未於管外包覆不鏽鋼片,做防鏽保護。

2.一號機DCR-C1-2499施工區附近,發現CRD之HCU有1處不鏽鋼管與支架連接,漏裝一組U形螺栓與螺桿。

3.一號機DCR-C1-2531於主控制室施工區域,現場巡視發現:

(1)MCP-120-2開關箱內有2個儀/電穿越管端頭,無完整塗敷防火絕緣材料。

(2)MCP-120-10開關箱亦有2個穿越管端頭,無完整塗敷防火絕緣材料。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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