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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92 -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3 年 04 月 1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值班人員未能保守引用運轉規範之規定。 |
注意改進內容: |
92年03月23日一值,核二廠二號機執行程行序書614.7.1「主蒸氣隔離閥隔離時間測試」,於MSIV B21-F028B關閉時,發現開啟之指示紅燈不熄,而當值之值班人員僅依運轉規範16.3.4.7宣佈該設備不可用進行管制,而未能保守引用運轉規範16.3.6.4.1之規定進行管制,請電廠檢討改進。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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