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KS - 92 - 00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3 年 03 月 2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未落實工具箱會議及品質保證方案之執行。
注意改進內容:
  92年03月12日三值,核二廠儀控課人員於一號機控制廠房二樓及輔助廠房一樓,分別依程序書611.4及611.6執行遙控停機盤抑壓池水位儀器校正及乾井壓力儀器校正作業,經查發現儀控課在執行此兩份程序書時,並未事前進行工具箱會議,且於執行程序書611.4時,於品質課已事先訂定之停留查證點,未待品質查證人員到場進行查核,即先行完成部份停留查證點之測試步驟,不符合保準則之規定,請電廠確實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