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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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2 -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3 年 01 月 0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廠區施工環保
注意改進內容:
含油廢水處理未符合規定。一、 本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派員稽查核四廠含油廢水之處理,發現該廠未設置廢油水過濾池加以處理,且未取樣以確認符合放流水標準,請儘速改善。二、 循環冷卻水出發直井排水道中砂石及塑膠水管未持續清除,導致清除過仍雜物堆積,請儘速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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