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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88 - 520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9 年 01 月 07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NCD-87027 |
注意改進內容: |
1. 爾後請不要隨意進行補焊之工作,如何執行規範修補要慎重的考慮。在決定裂縫的修補上,原則上核三廠的做法是對的,但在觀念上好像一開始就決定要執行焊補,但現場執行上有問題時,再回來再決定不執行焊補,到最後的評估是不焊補也可。此過程似乎有些問題,時間是一回事,但在安全等級的管嘴上執行焊補數次,最後再剷除,多少對母材會有損傷。在設備上進行焊補並不是最好的方法,焊接過程因熱與殘留應力的問題,多少會造成母材的劣化,依ASME可先進行裂縫的移除,若能滿足ASME的要求,能不焊補就不要焊補,請電廠要變更一下觀念。
2. 對廠商的評估報告要詳加審查後,再予以引用,不要引用錯誤的資料做為評估之依據。在核三廠決定不執行焊補時,請西屋公司進行評估,西屋應分析磨除後的凹洞,是否會引起結構完整性的不足,但評估卻是破裂力學的分析,兩者之目的完全不同。西屋的破裂力學分析不能作為不執行焊補的依據,台電公司宜加強審查的程序,不要將未經審查且錯誤的文件逕予引用。
3. 對廠商的承諾要積極追蹤。根據台電公司所附西屋的資料,西屋公司認為沒有取boat sample無法判定肇因,但承諾將提出可能的肇因以供參考,但核三廠未積極繼續追蹤西屋公司的後續報告,對追查肇因的企圖心不夠。
4. NCD文件的管理上不夠慎重。有關裂縫的尺寸、indication的數量出現多種版本,或引用的數據來源錯誤,造成混淆,有待改進。
5. NCD文件審核中,核安處審查意見的追蹤有待改善。核安處提出有關管嘴的加強檢測週期意見,但結案的NCD中未見核三廠的答覆,核安處審查亦未追蹤,對所提意見的追蹤管制有待加強。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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