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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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8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12 月 3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廠務及工安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視察人員於反應器廠房-8200mm發現,承包商為配合-8200mm樓層之封頂作業,已將全部設備組件(包括大、小管件、管吊架)運入施工現場,以利日後施工,但吊入之管子及管吊架於工作後未清理放置整齊,致凌亂堆置於地;例如核能級之RHR系統Item No.17.01,Typ:35.79.59等吊架,因現場空間狹小且地面常有積水,為能確保施工品質及人員安全,建議施工處應督促承包商確實作好工作後之清(整)理作業。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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