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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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1 - 00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2 年 12 月 0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三廠運轉作業安全視察」之建議及改進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一、控制室與電廠運轉作業查核

1.核三廠在團隊操作之雙重確認、三向溝通方面仍需加強;另控制室警報窗14B-72「ESF水密門開啟」之掌控,應再研擬有效管理機制。

2.執行偵測試驗600-O-089(FWIV exercise test)時,若有單串液壓系統無法發揮弁鉈氶A應研擬在一定時限內測試另一串液壓系統,以防範共因失效之發生。

3.電廠應依SOP 104.1第6.8節之規定,確實做好控制室紅線區之管制工作。

4.電廠應依SOP 104.1附件一「集體簡報程序及內容」之規定執行交接班之簡報;
另目前各值工師依SOP 104.1第6.10.3.4之規定每月查證一次值班人員交接班,將其結果載於NOTES之走動管理。惟其走動管理上「交接班查證」中所列之查證項目,與SOP 104.1第6.10.3.6所要求之查證項目不符,應予修正。

5.本次專案視察之現場巡視,計發現三項缺失,請加以改正:

(1) 一號機汽機廠房74呎西北角樓梯間後面牆邊,發現有一位威義公司清潔人員在閉目休息,請加以改善。

(2) 第五部柴油發電機廠房之勵磁機附近物品堆放不整齊,臨時電源拉線紊亂,馬達控制中心亦佈滿灰塵,應予改善。

(3) 一號機汽機廠房之冷凝水泵A台軸封漏油嚴重,應速改善。

二、運轉人員訓練1. 目前技術課之課、股長中,尚有22位未完成運轉技術訓練,應儘速開班辦理訓練。2. 有關年度訓練計畫之規劃,訓練中心應建立相關之機制,先行研訂出各項訓練之優先順序建議,供講師聘任會議討論參考。

三、運轉經驗回饋作業1.在列入運轉人員再訓練之運轉經驗回饋資訊部分,其未受訓之人員比例偏高,電廠宜檢討建立類似管考追蹤機制,以確保相關人員皆能獲知重要之經驗回饋。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 SOP 104.1(運轉管理實務)

2. SOP 1102.03(設定值暫時變更及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

3. SOP 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製程序)

4. SOP 1114.03(禁止操作卡管製程序)

5. SOP 108(核能電廠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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