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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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1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2 年 11 月 1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貴廠DCR-1493/1494原施工內容與報會核備內容不同,請 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經查核一廠DCR-1493/1494原施工內容與報會核備內容不同,原施工內容除將主蒸汽管高輻射信號引動反應爐保護功能(RPS)及主蒸汽管關斷閥(MSIV)動作取消以外,並將PCIS Group I 其餘設備(CRHP, RWCU Sampling Valve,主蒸汽管Drain Valve)之引動信號一併取消,但本會核備之DCR內容僅RPS動作與MSIV關閉部分取消,並未包含PCIS Group 1其餘設備,顯示 貴廠DCR管制仍有疏漏。

二、DCR文件內之安全評估報告內容與電廠實際施工內容不一致,顯示 貴廠DCR安全評估報告之嚴謹度不足。

三、經查 貴廠控制室通風系統(CRHP)相關動作邏輯與信號未納入 貴廠FSAR相關條文中,請 補正。
  
請 貴廠針對上述缺失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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