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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91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2 年 11 月 2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運轉作業安全視察」之建議及改進事項。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運轉作業機制部份
1.因運轉值班人力老化及新進人員補充困難,未來可能面臨運轉值班人力及持照人員不足之問題。由於運轉值班人員為維持運轉作業之基本要件,而持照運轉人員之培養需有長期之規劃,台電公司及電廠應儘早針對此問題提出因應措施。
2.由於受到電廠預期將面臨除役或停機政策走向之影響,使電廠員工在心理上產生潛在性影響運轉作業安全之負面效應,如何減少這種負面效應對安全運轉所造成之衝擊,請台電公司審慎因應。
二、控制室與電廠運轉作業查核
1.運轉值班人員在團隊操作、交接班、運轉狀況掌握與記錄上表現大致良好,惟基於正常之作業程序應儘量標準化之原則,各值班之交接班作業應依250程序書中對於集體簡報之綱要與程序等規定執行,以使相關作業具一致性,並可避免疏漏。
2.鑰匙管制方面,建議在鑰匙跨日歸還時,除目前常見之作法登記時間外,宜再填寫日期;此外,為使鑰匙管控更周延,亦建議相關單位應確實查核各值班單位,包括控制室以外之鑰匙管制。
3.在線路與管路跨接/拆除及設定點變更方面,發現有兩項設備共用一申請表,並有不同之跨接卡編號,或跨接卡編號相同,僅在卡上標註不同設備之情形。為避免於工作完成時,發生銷卡不確實等人為疏失現象,電廠宜針對此問題檢討改善。
4.檢修工作連絡書之提出、審核、填寫記錄情形等大致良好,惟有下列少部份事項,請檢討改善:
(1)編號EL2-911539內容包括燃料廠房/控制廠房/輔助廠房之HVAC馬達維護,由於其維護設備非同一系統,且包括安全/非安全系統,因而對於工作執行之各項查核點不易評判。另本份連絡書中第二、1項「涉及運轉規範」欄,勾選為無,但實際掛卡設備為運轉規範規定需可用之燃料廠房緊急排風扇(另查核值班紀錄,已登錄進入LCO)。
(2)程序書1102.01第4.4節有關免開立請修單之狀況中,包括執行PM時發現之設備故障或顯現異常現象,但不涉及工作範圍擴大者。此項規定是否恰當,應再評估。
(3)檢修工作連絡書第三、一項第二行之「平行核對(Double Check)」是否與第三行末之「雙重確認」同義?若是,宜統一用詞。
(4)EL2-911243係進行斷路器2B808故障檢修,但檢修工作連絡書記錄為「不需掛卡」,並不恰當。
5.現場巡視方面有下列問題,請檢討改善:
(1)運轉值班設備操作員(EO)於進行例行性之現場巡視與抄表作業時,是否易因行進動線不同而造成部份設備遺漏未巡視之情形,電廠宜研議之。
(2)RCIC泵室鐵門之開啟電源係來自BOP匯流排,於喪失外電時,將影響鐵門之開啟及現場操作,請評估是否需將其改為ESF電源?此外,手動開啟該鐵門之手搖桿現場放置位置,宜標示清楚及告知相關運轉值班人員,以備不時之需。
(3)於現場巡查時,發現二號機輔助廠房三樓西南角(防火門410)電氣穿越室有三名包商工作人員在內休息睡覺,該區域屬二氧化碳自動噴灑區,且非包商工作人員休息區,電廠應儘速改善,以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
(4)二號機反應器廠房再循環泵B台HPU設備上放置備用之O-RING,該區環境應不適於O-RING 之存放,且亦不應存放於該處。
(5)現場巡視查核時,其中一名設備操作員進行現場巡視與抄表紀錄時,可能因匆忙忘記攜帶手電筒,對於現場燈光較為陰暗處,恐將無法確實達成巡視與抄表的要求。
(6)緊急柴油機DIV I/II/III廠房內為因應核三廠318事件而設置之柴油機緊急操作箱(內部放置跨接線、螺絲起子、操作程序書)係上鎖,恐有礙緊急操作之需求,宜改善之。
(7)一號機再循環泵M-G SET A室內之照明不足,另DIV I緊急柴油機之過濾器室內照明燈故障,應改善。
三、偵測試驗之執行電廠運轉值班人員在指認呼喚及雙重確認之執行上,雖然較以往有明顯進步,但仍偶有疏漏之情形,電廠應繼續推動,以使運轉值班人員均能落實執行。
四、運轉經驗回饋作業
1.對於國內外之重大經驗回饋,應持續加強列管,並列入運轉人員再訓練。對於分組討論之結論應有進一步之回饋機制,除列入員工提案外,對於未被採納之建議,亦應有所回應。如此方可鼓舞所有人員參與討論,以提昇訓練之成效。
2.對於傳閱之資料,除加強列管外,並應列入年度考試試題,以督促運轉人員認真研讀。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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