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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6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9 月 0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設備安裝品管 |
注意改進內容: |
中鼎公司之傳票(Traveler)未經業主複核(Review),且業主未在傳票上設定品質查驗停留點(HP)或見證點(WP)。由於傳票為ASME系統中之良好製造程序(Good Practice),且是第一線工作人員工作最基本依循文件,由此文件上可明確揭示施工順序,工作程序書,及各品質查証人員品質停留點、查證點等資訊。建議對適用ASME法規項目,宜整合中鼎公司之傳票及台電公司品保稽核表,使第一線工作人員可由傳票中一目瞭然的明瞭各項品質作業需求,逐步確實完成系統組裝工作。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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