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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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5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9 月 0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人員訓練及資格(大棟公司部分)
注意改進內容:
一、91年6月3日大棟公司分包商霖揚工程有限公司舉辦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災害訓練」,其受訓人員簽到簿為空白,且其上之訓練日期為6月5日,人員訓練紀錄不夠嚴謹,請改善。

二、稽查人員訓練方面,大棟營造目前已派員參加相關品保課程訓練,並將參加核安處駐核四品保小組之稽查,以取得稽查領隊資格,但參加人員皆為工務所人員,恐無法執行內部稽查,且工務所人員欲取得稽查領隊資格,能否符合三年內五次稽查經歷要求,亦請一併說明。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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