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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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1 - 00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2 年 10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值班人員對警報長期存在處置不當。
注意改進內容:
91/8/19查核一號機ARO有關警報之記載,其中警報位置JP018A-W03(RVLIS MALFUNCTION TRA)記載為」警報斷續出現(OE1-910775)其分類屬設備異常之警報且已存在104天,經查本年度迄今有關該警報之請修紀錄,共開過四次設備請修單,前三次已結案(結案日期分別是1/3,3/22,5/16)最近一次開設備請修單(OE1-910775)是8/4,經處理後8/25送開立部門驗收,以不同意退回重作,由上述知警報存在之連續天收應不到104天,故值班對警狀況之掌控和交接班作業仍待改善,另於請修驗收後以不同意退回重作,值班未依程書104.1(運轉管理實務)第5.3.1.3節之要求開立NCD。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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