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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4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7 月 2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軟體構型管理 |
注意改進內容: |
台電總處現有的IMS構型管理系統不包含軟體的構型管理功能,而台電也未針對軟體的部分擁有獨立的構型管理系統,亦未能清楚掌握廠家軟體構型管理作業中各CI的執行情況,台電公司有關軟體構型管理不符合軟體品保的要求。
另外,核四數位儀控系統內將有可能採用以前其他計畫已開發的軟體(Predeveloped Software,PDS)、或是一般商用軟體(Commercial Off-the-Shelf,COTS) 以及用以開發工作之軟體工具。對於核四數位儀控系統若採用PDS 、COTS以及軟體工具,必須先作好軟體驗證,且將其納入構型管理內。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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