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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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4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7 月 2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軟體構型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台電總處現有的IMS構型管理系統不包含軟體的構型管理功能,而台電也未針對軟體的部分擁有獨立的構型管理系統,亦未能清楚掌握廠家軟體構型管理作業中各CI的執行情況,台電公司有關軟體構型管理不符合軟體品保的要求。

另外,核四數位儀控系統內將有可能採用以前其他計畫已開發的軟體(Predeveloped Software,PDS)、或是一般商用軟體(Commercial Off-the-Shelf,COTS) 以及用以開發工作之軟體工具。對於核四數位儀控系統若採用PDS 、COTS以及軟體工具,必須先作好軟體驗證,且將其納入構型管理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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