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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HQ - 91 - 00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2002 年 06 月 2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四駐廠品保小組功能及人員訓練與作業執行情形 |
注意改進內容: |
1.品質處原規劃之駐廠品質小組為17人,但目前僅9人。核安處有意將其修改為核安處駐工地小組,頗具前瞻性,但其職掌反而比原QA小組功能更小,請核安處再深入檢討其功能並應予足夠人力,以利其能充分發揮應有之功能。
2.截至90年度止,人員訓練方面符合程序書 QD-G2.2 每年30小時以上之最低要求,訓練紀錄及證明文件完整,惟91年度迄今無任何人員訓練資料,此有待 改進。
3.品保小組自88年迄今共針對承包商進行11次專案性之稽查作業,共計發出214 件 CAR,目前尚未結案之CAR為90年發出之 8 件,惟今年度仍尚未執行任何專案性之稽查。至於日常性巡查方面至今共發出 192 件,迄今尚有17件未結案。就整體而言,其工作執行之廣度及頻度均相當良好;惟部分案件追蹤,則需再加強。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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