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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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1 - 00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2 年 06 月 1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SRV之拆檢測試作業及備品儲存不符規定。
注意改進內容:
1. SRV屬核能安全等級設備,查證其儲存環境時發現4只存放於倉庫,但其動作器(Actuator)已被拆為他用,6只存放於待測試室,其中5只以帆布覆蓋保護,另有一只置於測試台上,未加任何保護措施,不符存放規定且無帳目可查。所有SRV應建立詳細帳目(包括其附屬組件)並登錄使用情形,妥為管理以確保其品質。

2. 查證SRV之附屬組件電磁閥之採購、維修更換及儲存情形,發現其採購品質符合FSAR要求,但未能符合核能級組件之儲存規定,例如:欲更換之新電磁閥(借至核二廠)20個均放置於工具箱內,並與舊品及工具混合存放,無濕度及溫度控制,亦無定期維護保養,電廠應落實核能安全等級備品之管理制度。

3. 有關SRV之檢測作業不符程序書之規定,例如:操作閥桿固定螺帽插鎖被重複使用、程序書中之研磨方法已不適用於更新之閥盤研磨、測試用水採自動補水方式,無法確保水質符合程序書要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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