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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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3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6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品保文件管理
注意改進內容:
一、施工處甫於91.05.10發行LMP-QLD-034程序書,建立品質文件稽催作業處理程序,加速品質文件之處理時效,其作法值得肯定,期能落實執行,惟其稽催範圍僅限於CAR、NCR及FCR,建議考慮加列ECN、E&DCR、DCN及RIDR。

二、DCC RT底片暫存區,仍有部分未完成分類歸檔作業,恐影響RT底片之管理,請加速處理。

三、資料中心未使用最新版之品質紀錄接收管制查核表(QLD-007-02),另外該查核表5、6、7項為隨機抽查,建議考慮改為全面檢查。此外資料中心預接收文件不合格時才填寫QLD-007-02,此與程序書QLD-007規定不符,請改善。

四、QLD-007-01表格為紀錄移交或銷毀所使用之通用表格,惟其表格標題卻標示「代銷毀」,為避免造成混淆,建議修訂表格使能明確辨別究係移交或銷毀之文件清單。

五、DCC之每月定期檢點表,表格設計不佳,每月無法核章致未能有效查核,建議加以修訂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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