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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3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6 月 1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品保文件管理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施工處甫於91.05.10發行LMP-QLD-034程序書,建立品質文件稽催作業處理程序,加速品質文件之處理時效,其作法值得肯定,期能落實執行,惟其稽催範圍僅限於CAR、NCR及FCR,建議考慮加列ECN、E&DCR、DCN及RIDR。
二、DCC RT底片暫存區,仍有部分未完成分類歸檔作業,恐影響RT底片之管理,請加速處理。
三、資料中心未使用最新版之品質紀錄接收管制查核表(QLD-007-02),另外該查核表5、6、7項為隨機抽查,建議考慮改為全面檢查。此外資料中心預接收文件不合格時才填寫QLD-007-02,此與程序書QLD-007規定不符,請改善。
四、QLD-007-01表格為紀錄移交或銷毀所使用之通用表格,惟其表格標題卻標示「代銷毀」,為避免造成混淆,建議修訂表格使能明確辨別究係移交或銷毀之文件清單。
五、DCC之每月定期檢點表,表格設計不佳,每月無法核章致未能有效查核,建議加以修訂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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