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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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1 - 2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6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儀電安裝品管作業
注意改進內容:
一、各項工程儀電安裝檢驗及器材檢驗等程序書,請儘早在工程安裝施工前完成,以提昇工程品質。

二、程序書中各項檢驗表,承辦課檢驗人員於發現檢驗不合格之情況時,必須在該表中紀錄,以示負責。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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