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LM - 91 - 2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2 年 06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人員訓練
注意改進內容:
一、 中船公司:現有人員大多尚無訓練紀錄,請加強改進,包括提出完整年度訓練計畫、時程及建立完整訓練紀錄。

二、中鼎公司:1.訓練計畫紀錄中欠缺人員上課內容及受訓人員測驗紀錄。2.訓練計畫書應增加起重機吊裝作業人員之訓練項目,以增進吊裝作業之安全性。

三、新亞公司:1.核島區廠房結構工程91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中之受訓項目未安排預定時程,目前為止所列項目亦大多尚未執行。2.汽機島區廠房結構工程之訓練計畫紀錄中欠缺受訓人員測驗紀錄。

四、大棟公司:負責循環進水口防坡堤及重件碼頭續建工程之承包商年度訓練計畫書欠缺下半年訓練計畫項目。而上半年已排定之訓練項目亦大多因人數不足而無法執行,應設法補行訓練,例如混凝土氯離子量檢測、鋼鐵建材輻射偵測、乙炔熔接作業等項目。

五、各承包括之QA/QC人員、以及監工人員缺乏核能品保概念是很普遍的情形,建議由台電公司舉辦品保概念的講習訓練,以強化工作人員之品保觀念。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