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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1 - 1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02 年 06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反應器廠房預埋鐵件電線電纜線槽品質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核四反應器廠房預埋鐵件-電線電纜鐵槽(Strut)屬安全等級組件,經本會查證審議過程及現場施作情形,發現Strut生鏽情形相當普遍,以下事項,請貴公司檢討改善:
1.欣歐公司因春源公司與新亞公司解約,而成為新亞公司之直接器材供應商,因此,依規定新亞應對欣歐進行評鑑,然由其產品之實績來看,請貴公司重新評估其評鑑之執行成效。
2.依「核四工程核能安全有關器材廠商資格及品質證明文件要求原則」二、5、(5)承包商需按其實際表現及績效,定期檢討評鑑之執行方式,請說明對於電線電纜鐵槽相關上下游廠商評鑑之執行情形。
3.電線電纜鐵槽為防鏽之鍍鋅產品,但現場安裝後之實績,發現防鏽情況並不理想,請檢討生鏽之原因,並擬定改善方案及預防再發生之措施,以確保設備之防鏽功能。
4.依ASTM A123第六節之標準,鍍鋅產品取樣數量有明確規定,然貴公司僅於每批次固定取二至三個樣品,雖然欣歐公司自行依據ASTM A123之取樣標準進行檢測,但以其曾遭驗退之紀錄,其檢測品質仍有疑慮。請貴公司驗收時有關鍍鋅部分取樣數目,依ASTM A123之取樣標準辦理。
5.請重新檢討器材供應商之品保制度,以確保設備組件應有之品質。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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