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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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1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2 年 05 月 3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校正及測試程序書內容無法滿足運轉規範之要求。
注意改進內容:
經查核一廠二號機EOC-18爐心運轉末期再循環水泵跳脫(EOC-RPT)功能測試執行情形,發現以下缺失,請電廠檢討改進:

一、依據核一廠運轉規範SR3.3.4.1.2之規定,每18個月必須執行主汽機進汽關斷閥≦90%開度之控道極限開關設定校正及主汽機控制閥快速關斷油壓控道開關校正,但經查核一廠並未建立程序書執行主汽機進汽關斷閥≦90%開度之控道極限開關設定校正。

二、依據核一廠運轉規範SR3.3.4.1.5之規定,每18個月必須依據STAGGERED TEST BASIS執行EOC-RPT響應時間驗證,但經查發現EOC-RPT SYSTEM A之響應時間測試,核一廠僅針對主汽機進汽關斷閥≦90%開度控道A所引動之C72-K10A電驛失能動作信號,執行其響應時間測試,而EOC-RPT SYSTEM B之響應時間測試,則僅針對主汽機控制閥快速關斷油壓控道D所引動之C72-K8D電驛失能動作信號,執行其響應時間測試,並無法充分反應出實際之EOC-RPT SYSTEM A/B響應時間。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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